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34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赵坤,男,身份证号:41042119631113****,于2014年04月18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县城区迎宾大道中段南侧(锦绣华庭9#)1-202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赵坤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6人:
杨银环,配偶,身份证号:41042119620305****;
赵可来,儿子,身份证号:41042119880909****;
赵亚可,长女,身份证号:41042119840824****;
赵可变,次女,身份证号:41042119860717****;
赵磙子,父亲,身份证号不详,已故(2013年12月18日);
陈采,母亲,身份证号不详,已故(2003年4月8日);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继承人赵可来、赵亚可、赵可变声明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该房产所继承50%份额由杨银环继承,杨银环自有50%产权。自2023年4月14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杨银环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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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