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6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苏艳辉,男,身份证号41042119731025****,于2020年7月7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县城区人民路中段北侧(钰丰尊邸三期4#)2-202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苏艳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5人:
苏永赫,长子,身份证号:41042119980201****;
苏士译,次子,身份证号:41042120060521****;
张彩霞,配偶,身份证号:41042119720512****;
苏海,父亲,身份证号:不详;故于2005年9月10日;
唐舍,母亲,身份证号:41042119460323****;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苏永赫、唐舍声明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由张彩霞、苏士译继承,苏士译份额为25%,张彩霞份额为75%。自2023年06月15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张彩霞、苏士译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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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