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75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郭丙建,男,身份证号41042119501227****,于2014年6月25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富锦家园南楼2-201号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郭丙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5人:
郭亚鹏,长子,身份证号:41042119770724****;
郭亚旭,次子,身份证号:41042119810512****;
陈杏珍,配偶,身份证号:41042119521211****;
郭有,父亲,身份证号不详,于2005年3月16日去世
李娥,母亲,身份证号不详,于1977年11月5日去世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郭亚鹏、郭亚旭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由陈杏珍继承,份额为50%,陈杏珍自有50%。自2023年07月13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陈杏珍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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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