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9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陈照,男,身份证号41042119610825****,于2022年3月20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杨庄镇富锦家园北楼3单元3-502号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陈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5人:
陈三堂,父亲,身份证号不详,于1978年3月去世
张爱,母亲,身份证号不详,于1975年6月去世
陈士平,儿子,身份证号:41042119900219****
陈亚苹,女儿,身份证号:41042119860224****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陈士平、陈亚苹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由张清继承,份额为50%,张清自有50%。自2023年08月7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张清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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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