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4-00055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自然资源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为满足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关于平煤股份十一矿充填开采增效提质工程地面投料井项目建设,需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宝丰县自然资源局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临时用地单位: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
二、项目概况:该宗地位于宝丰县周庄镇东黄村,用地面积0.6341公顷,使用期限2年。
2024年3月11日,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该项目办理了备案(项目代码:2403-410421-04-01-708012)。2024年7月4日,该临时用地获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平自然资〔2024〕38号)。
三、土地用途: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作业区及进场道路
四、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
五、监督电话:0375-651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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