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5-00017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自然资源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为完善政府公示地价制定、更新、发布、调整机制,保持城镇基准地价成果的现势性,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10号)要求,依据《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结合宝丰县实际情况,开展宝丰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计划于2025年4月3日15时举行宝丰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内容为宝丰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听证事项为项目编制的依据、标准和合理性等。
二、申请条件
1.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在宝丰县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我县土地市场建设,有较广泛的群众代表性。
三、听证会代表名额
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30人以内,由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听证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时间、地点
举办机构:宝丰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年4月3日
地点:县政府801会议室
五、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宝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aofeng.gov.cn)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日17时。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
六、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联系人:颜晓庆 联系电话:0375-6515733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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