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5-00018 | 关键词 | ||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转发豫医保办〔2025〕58 号文件做好 2025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宝丰县实际,规范城乡居民 “两险” 征缴管理,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出台本政策。
二、总体思路
构建 “政府主导、税务承办、部门协同、上下联动” 的征缴机制,通过加大征缴力度、规范征缴行为、完善征缴网络,提高征缴效率,确保 2025 年城乡居民 “两险” 征缴工作圆满完成,实现群众应保尽保。
三、主要内容
(一)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设 15 个缴费档次(200 元 - 5000 元),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越多(30 元 - 350 元),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均计入个人账户并计息;补缴往年费用不享受政府补贴。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每人 400 元,财政补助每人 700 元。
(二)集中缴费期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截止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新生儿等特殊群体除外,未按规定参保的将设待遇等待期。
(三)征缴方式
1.集中征缴:本地常驻居民通过河南税务客户端集中缴纳(适用于全体医保参保人员)。
2.自助缴纳:外出务工或自愿独立缴费人员,可通过银行网点、办税服务厅自助机、“河南税务” 微信公众号 / 支付宝小程序 / APP 缴纳。
3.参保信息:无参保信息或信息错误的,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登记或变更。
(四)参保资助政策
1.养老保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政府代缴最低档次(100 元 / 年)保费,也可自愿选择更高档次缴费。
2.医疗保险: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等监测对象定额资助不低于 90 元。
(五)经费保障
以特定基数为标准,按参保人数和任务完成情况拨付工作经费(1 元 / 人或 0.5 元 / 人),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的额外按 1 元 / 人拨付,经费专项用于医保征缴工作。
四、主要特色
1.激励机制鲜明:养老保险实行 “多缴多得”,鼓励群众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更高缴费档次。
2.资助覆盖全面: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分类施策,确保困难群众 “缴得起、保得上”。
3.缴费方式便捷:兼顾本地常驻和外出务工人员,提供线上线下多种缴费渠道。
4.责任分工清晰:明确税务、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及乡镇(街道)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五、核心目的
全面落实城乡居民 “两险” 参保缴费政策,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人,让城乡居民稳定享受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减轻群众就医、养老负担。
六、重要意义
1.保障民生福祉:筑牢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障底线,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安全感。
2.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群众养老、医疗风险,减少因病致贫、因老返贫现象。
3.促进社会公平:通过资助政策缩小群体保障差距,实现基本保障全覆盖。
4.夯实基层治理:推动社保服务下沉,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
七、适用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 16 周岁、宝丰县户籍(不含在校学生),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宝丰县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人员。
八、专业术语解释
1.城乡居民 “两险”: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面向城乡居民的基础性社会保障制度。
2.待遇等待期:指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参保后需等待一定期限,期满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具体按豫政办〔2025〕10 号文件执行)。
3.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记录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利息的账户,退休后个人账户储存额用于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
4.应保尽保:指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尤其是困难群体,全部纳入 “两险” 保障范围,不遗漏任何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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