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盘活全县农村土地资源,破解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瓶颈,促进土地要素高效配置,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秩序,切实保障相关权益人合法权益,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县域实际,宝丰县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宝丰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10日。如有修改意见,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liyonggu8@163.com。
二、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监督管理股,邮政编码:467400,电话:0375-6515733。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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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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