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25〕43号)等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宝丰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限为2026年7月10日2026年至8月1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于2026年8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建议整理吸纳,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5-6570606 6570655
电子邮箱:bfzjjzgs@163.com
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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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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