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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4年宝丰县下达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及重新调整资金计划安排情况的公告

相关县直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龙王沟乡村振兴示范区管委会、观音堂林业生态旅游示范区管委会:

2024年9月14日,《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4 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18号),下达我县省级财政衔接资金938万元;2024年4月3日,《中共宝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宝丰县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以及市级下达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的批复》(宝农领办文〔20249)文件中2024年宝丰县肖旗乡朱洼村展示中心建设项目55.5万元和2024年宝丰县产业发展奖补项目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44.5万元(豫财农综〔2023〕31号)中央资金收回,共计100万元重新安排;两项资金共计1038万元。

为确保财政衔接资金早日发挥效益,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实际,现将资金与项目对接情况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一、项目安排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476.1万元)

1.肖旗乡141万元。用于岭湾村加工厂建设项目

2.观音堂林业生态旅游示范区49.5万元。用于崔家村晾晒厂建设项目

3.商酒务镇49.5万元。用于水牛里村养殖大棚建设项目                     

4.李庄乡50万元。用于祁家村冷库建设项目

5.前营乡49.6万元。用于岳坟沟村炉窑烧制建设项目

6周庄镇50万元。用于刘湾村大棚配套建设项目

7.产业发展奖补项目86.5万元。用于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发展种植、养殖、林果类奖补。

(二)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资金460.5万元)

1.赵庄镇56万元。用于大韩村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建设。

2.肖旗乡48.5万元。用于郭庄村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建设。

3.周庄镇45万元。用于王子孟村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建设。

4.李庄乡49万元。用于杨庄村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建设。

5.石桥镇34万元。用于闫庄村建设行动类项目建设。

6.大营镇40万元。用于二村、段寨村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建设。

7.龙王沟乡村振兴示范区100万元。用于赵圪垱村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建设。

8.商酒务镇46万元。用于孙官营村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建设。

9.闹店镇42万元。用于马沟村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建设。

(三)其他类项目(资金101.4万元)

1.就业帮扶项目资金101.4万元。用于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参与公益性岗位务工进行补贴;对外出务工奖补、交通补贴。

二、相关要求

(一)确保资金安全。要严格按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要坚决确保衔接资金安全,资金的使用要确保资金来源清楚,去向明白,入账有凭证,支出有依据。

(二)确保程序规范。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守财政评审、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公示公告制、检查验收制、绩效评价制、质量保证金制度等,并安排专人将项目实施各环节衔接资料做好留存;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施工,施工期间不得调整及变更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工程规模,确保资金与项目精准匹配。

(三)确保质量达优。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负责,要明确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职责,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清楚;要聘请有资质、责任心强、业务精的监理公司作为项目监理,要将监督项目工程质量效果作为重点,保证工程质量,全程跟踪问效;受益到户到人及补贴类项目,要确保扶持对象精准、资金用途明确、档案资料真实规范、帮扶成效显著的目的。

(四)确保脱贫成效显著。严格落实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考评的有关规定,绩效考评主要从财政衔接资金安排、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资金监督和资金使用成效情况,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评价工作,要将绩效目标落实相关资料做好整理备案。

(五)确保公示公告落实。要严格按照《宝丰县乡村振兴局宝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宝丰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宝乡振发202322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类的形式进行公告公示。

(六)加强帮扶资产管理。对所有在建项目及早介入、建成项目及时移交,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实施、谁负责、谁收益、谁管护、谁经营、谁维护”的原则,由各相关单位加强实施过程的指导监督、登记备案,严格按照资金走向实施所有权登记确权,确保一次登记到位、一次确权到位,实现建成即登记、登记即移交、移交即监管,实现建管并重、建用并重,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2024年宝丰县下达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及重新调整资金分配使用一览表.pdf


 

监督举报电话:

国家:010-12317

河南省:0371-65919535

平顶山市:0375-2692626

宝丰县:0375-6519699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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