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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公示

根据《宝丰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和《宝丰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规定,按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拨付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6年1月30日拨付河南农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45万元,用于支付2023年项目资金,拨付洛阳市锦泉商贸有限公司175万元,用于支付2024年项目资金。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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