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及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文件的要求,经个人申请、材料审核、实地查验,拟同意以下人员申请开业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30日(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375-6511019。
宝丰县2022年第五批开业补贴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