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48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稳岗就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工作需要,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丰县医疗保障局、宝丰县司法局、宝丰县科学技术协会开发辅助类公益性岗位6个,招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1、我县辖区内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援助对象的2021、2022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
(2)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的;
(3)残疾人家庭的;
(4)农村脱贫家庭的;
(5)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
(6)父母双方下岗失业目前仍未就业的;
(7)父母长期患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8)单亲家庭或孤儿的;
(9)发生严重灾情或事故的;
(10)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
2、一般公益性岗位是指安置其他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且符合下列就业困难人员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5)失业的残疾人:
(6)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军烈属;
(7)县级以上劳动模范;
(8)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4、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二、招聘岗位
用人单位 | 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辅助类岗位 | 不限 | 1 |
宝丰县医疗保障局 | 辅助类岗位 | 不限 | 2 |
宝丰县司法局 | 辅助类岗位 | 不限 | 2 |
宝丰县科学技术协会 | 辅助类岗位 | 不限 | 1 |
三、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开始(工作时间日报名)
2.报名地点:宝丰县智慧大楼三楼354室(兴宝二路与231省道交叉口)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和认定类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面试合格后,现场填写报名表。
四、招募办法和待遇
按照“先特困后困难,先本科后专科,专业对口优先”的原则,经面试后择优聘用。
公益性岗位工资包括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按照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保。
监督电话:0375-6515900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