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4-001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稳岗就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按照《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和《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8〕4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局对宝丰县同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平顶山市胜利职业培训学校等六家定点培训机构的补贴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拟给予宝丰县同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技能培训补贴和脱贫享受政策户及监测对象生活费补贴共192710元,拟给予平顶山市胜利职业培训学校技能培训补贴和脱贫享受政策户及监测对象生活费补贴共50120元,拟给予平顶山市新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技能培训补贴和脱贫享受政策户及监测对象生活费补贴共30730元,拟给予平顶山市弘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技能培训补贴共35700元,拟给予平顶山市德正职业培训学校技能培训补贴共28000元,拟给予平顶山市锦绣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技能培训补贴共22400元,现将补贴人员花名册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6515900
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