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天是
文号 索引号 00bfx-00000-2025-00109 关键词
主题分类 稳岗就业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办事指南信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

(一)办理条件:

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由本人到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申报资料:

1、户口本原件、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复印件两份;

2、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各复印两份。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1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