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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南五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电炭新材料建设项目、铁福来装备制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用智能产品研制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单位: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

  称:关于河南五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电炭新材料建设项目、铁福来装备制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用智能产品研制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类: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河南五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电炭新材料建设项目、铁福来装备制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用智能产品研制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为确保项目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

办公电话:0375-6519760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山河路南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均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河南五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电炭新材料建设项目

2.铁福来装备制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用智能产品研制基地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高端电炭新材料建设项目

河南五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元二路1号

 

河南锦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利用河南五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已建厂房进行建设,面积约为7326m2。新建沥青罐和料仓,产品规模为年产3000吨高端电炭新材料。

 

 

 

1)废气

项目一次分选筛分废气收集后引至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上料口上方设置封闭集气罩,引至2台袋式除尘器处理,料仓经仓顶除尘器进行处理,上料、料仓呼吸口粉尘共同引至1根15m排气筒排放。北磨机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引至1根15m排气筒排放。南磨机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引至1根15m排气筒排放。二次筛分、压制废气收集后引至2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沥青储罐加热保温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与混捏工序废气一起引至2台袋式除尘器+1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导热油炉,经低氮燃烧和烟气循环后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人员从厂区现有职工调配,无新增污水排放。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消音等治理措施,项目营运后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废包装袋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加盖密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2

矿用智能产品研制基地

铁福来装备制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宝一路铁福来厂院内

 

 

 

 

 

 

 

 

 

 

 

 

 

平顶山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铁福来现有工程为基础,在厂区闲置场地扩建表面处理车间、电气车间A栋、电气车间B栋、电子研制车间、科研(检验检测)基地、综合服务中心、人才公寓、铁福来驿栈等;建成后现有工程生产规模不变,表面处理车间新增涂装面积24m2/a,用于矿用设备维修。

 

1)废气

电泳废气、固化成膜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处理达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排放限值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污染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排放限值后与电泳废气、固化成膜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

喷塑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进行治理,治理达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采用天然气热水锅炉,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排放限值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120t/d,工艺采用“混凝+沉淀+砂滤”)处理达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及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项目营运后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废塑粉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RO膜经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废脱脂液、废表调液、废磷化液及废电泳液交有资质单位定期更换,不在厂区临时贮存;废活性炭、废催化剂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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