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1-00007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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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国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统一管理办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经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国家有关法律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为农村土地流转指明了方向,特别是“三权分置”的重大创新,为引导农村土地流转打下了重要基础,各地在实际工作中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农村土地流转还存在不足。
一、我县土地流转现状
1.流转规模不大
土地流转规模的大小,目前,我县流转土地11余万亩,占耕地面积20.7%,反映出我县农业规模经营的程度。
2.流转结构不优
在土地流转中,农户“一对一”零散流转的情况占比很大,即一个农户的土地流转给另一个农户,此种情况下往往都是一种被动的“甩包袱”的处理,见不到什么效益。而农户“多对一”的土地流转是规模流转,即多个农户甚至整组、整村农户的土地流转给一个农业企业或合作社,通过规模化、现代化生产,提高产量或等级,既可节约成本,延长产业链,又能获取更大收益。目前,规模流转占比不高,导致土地流转的效益未能很好的突显。
3.流转质量不高
有不少农户由于缺乏法律意识,私自流转土地现象十分普遍,流转土地全凭一句话或一张纸,致使镇、村对土地流转的真实情况难掌握,由此产生诸多矛盾纠纷。
二、当前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原因
分析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传统思维束缚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几千年来中国的农民就是靠土地吃饭过日子,土地拿在自己手里每天看得见摸得着心里踏实。因而对
土地流转不是很放心,担心流转的土地以后还能否收得回来,以后的政策会不会变。心存顾虑的农户不愿意参与土地流转。再者,部分基层干部没有新的农村发展思维,对土地流转不够重视,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与经营者之间的事情,与己无关,支持服务的力度不够。
2.流转收益不明显
现在农村家庭年轻人外出打工或经商,老年人在家耕种土地已成为常态,但是随着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老年人在家种地往往也能有较好的收益,因而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如部分村农户与农户之间每年每亩按一袋小麦计算,流转价格是一把双刃剑,过高的流转价格农户虽然愿意流出土地,但流入方算不过帐难以接受;过低的流转价格流入方高兴,但农户不愿意流转。因而土地流转的比较收益很大程度影响农村土地流转进程。
3.新型经营主体经营实力有待提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强,吸纳土地的能力就强,同时消化流出土地农户的劳力的能力也强。如康龙公司作为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农户就很愿意把土地流转给这家公司。但有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尚处于起步阶段,实力不够,吸纳能力有限,想要流转一定规模的土地就很困难。
4.流转服务体系不规范
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和一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特别是在乡镇和村一级没有建立专门的服务机构和工作队伍,因而不能为农户土地流转提供专业指导和专业服务。
5.流转制度不健全
当前,各地基本上都未能建立切合本地实际的土地流转制度、包括流转条件、流转形式、流转双方权利义务、流转收益处置等,均没有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和方法,流转双方的权益得不到规范的保障。
为加快土地流转,今年农业农村局出台了《宝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和《宝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对全县土地流转进行规范。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深化工作,联合相关单位,加强土地流转政策宣传工作,多渠道宣传贯彻《土地承包法》和中央、省、市有关土地流转精神,消除群众恐惧心理,放心流转;其次,要进一步细化土地流转操作规程,组织农户与经营者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期限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再次,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乡镇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审查、监督,对合同的登记、立卷、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
董国民代表,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县“三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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