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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公共文化服务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推荐申报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示范区)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说唱文化(宝丰)生态保护区内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计划开展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特色鲜明,有较大影响。

(五)应在一定群体或社会区域内世代传承并活态存在。

、申报主体

宝丰县域内的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向所在地区乡镇(办事处、示范区)提出项目申请,由受理的乡镇(办事处、示范区)上报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现状、价值、传承人、保护计划、所在地区乡镇(办事处、示范区)审核意见。

(二)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授权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其它材料: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申报程序

(一)各乡镇(办事处、示范区)对本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和汇总,确定后向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申报。

(二)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办事处、示范区)、各单位要认真准备,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认真组织推荐,确保项目质量。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

(二)严格把关,认真准备。对项目保护单位的资格保护单位的代表性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申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吸收其参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三)申报要求:申请材料纸质文本一式5份和电子版(U盘报送),务必于2025年11月30日前送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遗股申报期间,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四)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五)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未确定项目保护单位(传承人)、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单位: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址:智慧大楼四楼     

电子邮箱:bfwhj2009@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陈静 15093878249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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