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5-00008 | 关键词 | ||
| 主题分类 | 公共文化服务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乡镇(办事处、示范区)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说唱文化(宝丰)生态保护区内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计划开展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特色鲜明,有较大影响。
(五)应在一定群体或社会区域内世代传承并活态存在。
二、申报主体
宝丰县域内的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向所在地区乡镇(办事处、示范区)提出项目申请,由受理的乡镇(办事处、示范区)上报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现状、价值、传承人、保护计划、所在地区乡镇(办事处、示范区)审核意见。
(二)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授权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其它材料: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各乡镇(办事处、示范区)对本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和汇总,确定后向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申报。
(二)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办事处、示范区)、各单位要认真准备,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认真组织推荐,确保项目质量。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
(二)严格把关,认真准备。对项目保护单位的资格、保护单位的代表性及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申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吸收其参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三)申报要求:申请材料纸质文本一式5份和电子版(U盘报送),务必于2025年11月30日前送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遗股。申报期间,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四)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五)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未确定项目保护单位(传承人)、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单位: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智慧大楼四楼
电子邮箱:bfwhj2009@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陈静 15093878249
2025年11月13日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