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宝丰县天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节能环保耐火材料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告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6519760(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宝丰县山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邮 编:467400
平顶山景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废弃石料回收生产陶瓷用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docx
宝丰县天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节能环保耐火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