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顶山市双成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极材料用碳板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告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6519760(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宝丰县山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邮 编:467400
平宝环诺[2022]第6号 平顶山旭阳兴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延迟焦化中试项目.doc
平宝环审[2022]32号关于平顶山市双成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极材料用碳板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平宝环审[2022]33号关于宝丰县天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煤矸石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