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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关于对宝丰县源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5000套石墨模具、5000套石墨配件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6519760(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宝丰县山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邮   编:4674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宝丰县源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5000套石墨模具、5000套石墨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宝环审[2023]33号

2023.11.24

2


关于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新建危废暂存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宝环审[2023]34号

2023.11.24

3

关于平顶山市奥诺新材料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宝环审[2023]35号

2023.11.24

     4

关于五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卧式浸渍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宝环审[2023]36号

2023.11.24

 

平宝环审[2023]33号关于宝丰县源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5000套石墨模具、5000套石墨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平宝环审[2023]34号关于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新建危废暂存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平宝环审[2023]35号关于平顶山市奥诺新材料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平宝环审[2023]36号关于五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卧式浸渍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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