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天是

关于对河南省昌瑞石墨有限公司精细加工车间扩建项目和平顶山市卓越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仓储物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单位: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

  称:关于河南省昌瑞石墨有限公司精细加工车间扩建项目和平顶山市卓越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仓储物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类: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河南省昌瑞石墨有限公司精细加工车间扩建项目和平顶山市卓越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仓储物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为确保项目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

办公电话:0375-6519760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山河路南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均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 河南省昌瑞石墨有限公司精细加工车间扩建项目

2. 平顶山市卓越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河南省昌瑞石墨有限公司精细加工车间扩建项目

 

 

 

 

 

 

 

河南省昌瑞石墨有限公司

宝丰县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父城大道1

 

 

 

 

 

 

 

 

 

河南锦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父城大道1号,在现有生产车间扩建一条石墨件加工生产线。扩建后年新增石墨件加工能力1000吨。

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8.33%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石墨块机加工工序(锯床、车、铣、钻、砂光、加工中心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食堂油烟。

项目石墨块机加工工序(锯床、车、铣、钻、砂光、加工中心等)产生的颗粒物处理措施依托现有工程环保设施,位于精细加工车间西部的卧式车床、数控车床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管道,经管道密闭收集至1#脉冲袋式除尘器;位于精细加工车间中部的线锯、数控卧铣床、数控车床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管道,经管道密闭收集至2#脉冲袋式除尘器;位于精细加工中心东部的加工中心、宽带砂光机上方设置集气管道,经密闭集气管道收集至3#脉冲袋式除尘器;经3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主管道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食堂油烟依托现有工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宝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进行处理。

3)噪声

项目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项目完成后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给碳素生产企业;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给炭素生产企业;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润滑油加盖密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2

 

 

 

 

 

平顶山市卓越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平顶山市卓越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宝丰县杨庄镇李庄村荆山坡东侧8

 

 

 

 

 

 

 

 

 

 

河南锦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建设3座全封闭仓储车间,主要用于暂存、周转煤炭、砂石建材等,配套建设办公用房,公用设施及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转运煤炭20万吨、砂石建材10万吨。项目占地面积约13106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3.4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4.64%

1)废气

本项目为仓储物流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物料装卸及堆存产生的粉尘以及汽车运输扬尘。为了减轻物料在运输、装卸、堆存过程产生粉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建设全封闭仓储车间,车间地面全部硬化,所有物料全部进库存放;②车间出入口设置硬质卷帘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③每个仓储车间内设置1套喷雾降尘系统(共3套),要求覆盖整个车间;④物料装卸时开启喷雾降尘系统以及远程雾炮进行降尘,减少装卸扬尘的产生量;储存期定时开启喷雾降尘系统,保持料堆表层湿润;⑤厂区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保证出厂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⑥运输车辆装载高度应满足相关要求,车内应采用苫布覆盖,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装物料;⑦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应绿化;⑧安排专人对厂区及进出口的道路进行定时的清扫、冲洗,保持道路清洁。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车辆冲洗废水。

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铲车、水泵、雾炮等,项目全部高噪声设备均应布置在封闭车间内,并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对于移动声源,加强对铲车、雾炮的维护、保养,尽可能降低操作噪声的排放,应尽量在车间中部作业,避免在车间边界作业等。项目营运期厂界四周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

4)固废

生活垃圾:经分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一般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初期雨水收集池及沉淀池沉渣。沉渣定期打捞后,暂存于厂区储存池内,定期外售至周边建材厂制砖或垫路。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1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