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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卫健委行政处罚公示宝丰县周庄镇卫生院未按规定对患者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宝丰县周庄镇卫生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登记号:12410421416945112M

法定代表人

路耀辉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

行政处罚种类

放射诊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宝卫罚〔20252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芮盼盼 16040622041

郭朋旭 16040622007

违法事实

单位未按规定对患者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主要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版)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无陈述申辩或听证

法制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45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处罚决定日期

2025/7/4

行政处罚机关

宝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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