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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交通运输局202100211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202100211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宝丰县大营镇王飞砂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0421MA42E8J214

  法定代表人

  王俊岭

  地址

   

  行政处罚种类

  治超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平宝交执罚字第(2021)00211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违法事实

  违反《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八条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主要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

  适用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无陈述申辩或听证

  法制审核情况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罚款并责令整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9

  行政处罚机关

  宝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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