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0016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马卫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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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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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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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种类  | 路域执法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宝交罚字[2024]第0800016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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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 
主要证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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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  | 
适用裁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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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陈述申辩或听证  | 
法制审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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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讨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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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罚款并责令整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8/27  | 
行政处罚机关  | 宝丰县交通运输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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