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0016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锦利运输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21MA9EY47C5C  | 
法定代表人  | 郑旭娜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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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种类  | 安全生产执法类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宝交罚字[2024]第1100016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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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主要证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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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  | 
适用裁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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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陈述申辩或听证  | 
法制审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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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讨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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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罚款并责令整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1/14  | 
行政处罚机关  | 宝丰县交通运输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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