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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政办〔2019〕32号
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宝丰县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宝丰县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8月22日
宝丰县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
实施方案
为更好发挥农村公路保障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9〕143号)和《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平交文〔2019〕7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质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中原更加出彩和助力平顶山市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夯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任务
按照补短板、提品质、促融合的思路,着力改善农村路况,提升道路网络化水平,优化通村硬化路线路走向,力争在两年内,对全县26个道路未硬化的自然村、161个通村公路需升级改造的自然村实施道路硬化和提档升级。
(二)年度计划
2019年,完成30个自然村“通村入组”建设任务,实现全县591个自然村通硬化路,全县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79% 以上。
2020年,完成157个自然村“通村入组”建设任务,实现全县所有自然村通硬化路。
三、实施计划及步骤
1.方案编制。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全县748个自然村人口、户数、通硬化路现状等进行排查。结合新型城镇化、产业扶贫、乡村旅游、土地利用、易地搬迁等相关规划,科学编制全县“通村入组”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建立自然村通硬化路达标台账,明确路线走向、路线里程、路面类型、建设时间等。对于人口少、通路工程艰巨的自然村,可结合搬迁撤并或其他相关规划,统筹考虑硬化路建设问题。
2.计划实施。县交通运输部门结合年度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上报市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按照市级下达的建设计划(预安排)组织实施。
3.资金筹措。“通村入组”工程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目标考核”的管理模式。省级奖补资金通过省级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筹措。县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争取省财政“通村入组”奖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贫困地区要充分利用涉农各部门、非贫困地区统筹整合使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易地搬迁和扶贫整村推进等项目中涉及农村道路的建设资金。融资部门积极争取农发行、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的支持,探索开发扶贫过桥贷款等融资方式和金融产品。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出让公路冠名权、广告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支持农民群众按“一事一议”原则积极投工投劳。
4.验收奖补。涉及的部门在完成“通村入组”目标任务并进行公示后,逐级报省、市交通运输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将由省、市综合县级辖区自然村数量和实际通硬化路率因素分类确定。
四、建设标准
(一)自然村通硬化路标准
自然村通硬化路是指自然村与外部连接的至少一条出口道路实现硬化,路线穿越自然村居民聚集区域,或通至自然村人口较多的居民聚集区域边缘并与其内部的一条道路连接。
(二)通村入组建设标准
统筹考虑村镇布局、产业发展、人口数量、地形条件、生态环保及资金筹措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因路施策,合理确定通村组道路建设标准,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可在会车困难路段设置一定数量的错车道。鼓励有条件地区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对于占地多、拆迁难、地质复杂、工程艰巨、对环境影响大的特殊路段以及通至人口较少自然村的道路,路面宽度可适当调减。道路建设尽量利用原有路基,鼓励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一般不小于15厘米。
五、组织实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县交通运输局全面负责建设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等工作。各乡镇(林站)要建立领导组织,明确专人专班,负责“通村入组”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服务保障工作,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要素保障
县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与发改、民政、财政、国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审计、扶贫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围绕“通村入组”工程建设目标,主动为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用地保障,加强监督指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
落实建设项目“七公开”制度(公开建设方案、投资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目标“三落实”。严格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施工、原料供应单位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依纪依法追责。在工程实施过程,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附件:宝丰县推进“通村入组”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 件
宝丰县推进“通村入组”工程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组 长:李捍卫(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义辉(县政府副县长)
岳葆菲(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 员:步国旗(县政府办主任)
董国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毕志伟(县发改委主任)
杨国旗(县财政局局长)
范小欣(县审计局局长)
李长富(县国资局局长)
王月霞(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金锋(县扶贫办主任)
孙长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楚亚辉(县林业局局长)
何冠峰(县住建局局长)
洪国超(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电总台台长)
丁国勇(城关镇镇长)
兰 华(赵庄镇镇长)
李兵团(石桥镇镇长)
魏前豹(闹店镇镇长)
任朝阳(杨庄镇镇长)
赵振华(周庄镇镇长)
杨普召(大营镇镇长)
郭书东(商酒务镇镇长)
尚宏鑫(张八桥镇镇长)
马中奎(肖旗乡乡长)
马鹏飞(李庄乡乡长)
吕跃红(前营乡乡长)
马国留(观音堂林站站长)
张树立(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延召(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李松涛(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董国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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