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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政办〔2018〕59号
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丰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调整宝丰县地名委员会和宝丰县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丰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对宝丰县地名委员会、宝丰县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调整。现将以上三个议事机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宝丰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进栓(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永刚(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工农协调办主任)
何四军(县民政局局长)
张义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王 斌(县文明办副主任)
柴会奇(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何金丰(县民政局副局长)
师林枫(县发改委副主任)
张进峰(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海四(县工商局副局长)
周国胜(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铁平(县民宗局副局长)
熊 浩(县司法局纪检组长)
单树勋(县质监局党组成员、监测中心主任)
毕光杰(县林业局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政委)
丁耀增(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王曙光(县计生协会副会长)
任广丰(县规划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何四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和日常工作。
二、宝丰县地名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胡进栓(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周永刚(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工农协调办主任)
何四军(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为县政府法制办、财政局、住建局、公安局、统计局、卫计委、交通运输局、文广局、发改委、水利局、教体局、史志办、档案局、广电总台、质监局、工商局、房管局、邮政局等单位分管同志。地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何四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地名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三、宝丰县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进栓(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永刚(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工农协调办主任)
何四军(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为县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民宗局、民政局、林业局、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等单位分管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何四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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