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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政办〔2019〕41号
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宝丰君文省级湿地公园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肖旗乡、城关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宝丰君文省级湿地公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2月4日
河南宝丰君文省级湿地公园创建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扎实推进河南宝丰君文省级湿地公园创建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好湿地公园,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的通知》(豫政〔2018〕28号)、《河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以及《河南宝丰君文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推进湿地生态文明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湿地资源,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实现宝丰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按照《河南宝丰君文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要求,2020年,建成集保护、宣教、生态旅游为一体的生态型湿地公园并完成省级湿地公园验收目标。
三、总体原则
(一)合理布局、整体规划。根据净肠河湿地资源和保护对象分布特点以及周边社会经济状况,对湿地公园进行合理布局,充分发挥生态网络空间优势,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实施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建设内容。
(二)生态优先、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坚持保护与开发相统一的原则,健全保护机制,完善保护设施,有效整合多功能多角色的环境景观资源体系。修复和完善湿地生态系统,营造更加丰富的植物群落,增加植物的多样性,为各种动物提供更为适宜的栖息地。
(三)突出地域特色、彰显独特魅力。湿地公园建设应立足本地地域环境和文化氛围,突出适应自然、社会和人文条件的景观类型,形成典型的地方风格,避免违反自然规律的异地栽植、逆境栽植、盲目跟风和照搬照抄等设计风格。
(四)发挥科研、科普宣教功能。通过科研监测,为保护与利用湿地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发挥科普宣教功能,让公众在娱乐中了解、感受湿地的结构功能和便捷性,增强公众保护湿地的自觉性。
四、建设内容
河南宝丰君文省级湿地公园规划范围:北环路以南,望京路以北,君文路以东,肖旗乡三里营、五里头村以西。2018年6月,湿地公园项目完成审批并开工建设,现已基本完成主体建设任务。下一步,结合省级湿地公园验收标准做好以下建设工作:
(一)湿地生态系统建设。建设更具典型性、代表性、独特性、多样性的湿地公园生态系统;湿地生物物种达到多样性;保育区保持自然状态,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基本不受人类活动干扰。
(二)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落实好保护措施,湿地用水得到充分保障,主体水质不低于国家Ⅲ类标准或得到较大改善,水岸及景观保持自然状态。科学合理布局湿地恢复或人工湿地建设工程,有效恢复生态系统,达到无外来有害物种进入或得到有效治理的效果。
(三)湿地公园管理基本条件与能力建设。公园规划范围边界清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管理权属关系明确。建立专业管理机构,定岗定人,保障工作经费。制定完善并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保护、管理设施建设符合总体规划,能够满足工作需求。
(四)湿地科研、科普宣教体系建设。配备较为完善的监测设施,建立监测站点,开展相应调查监测,建立技术档案,全面掌握湿地基本状况。完善科普宣教设施设备,丰富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加强展示、解说系统建设,开展针对性强的湿地保护管理科研项目。
(五)湿地合理利用建设。坚持湿地保护及可持续利用原则,综合湿地保护、湿地生态、经济效益等因素,充分保护、挖掘和利用湿地美学价值、文化价值。
(六)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游客中心、休闲、游览、接待等设施建设和道路、给排水、环保、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创建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9年10月8日-2019年12月31日)
编制湿地公园建设计划,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经费、编制、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做好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等工作。按照湿地公园规划区四至界线和范围,做好标桩立界和群众工作,确保界标安全。2019年底前启动各类专项规定的起草工作,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县人大审议,向社会发布。相关部门要做好项目储备、项目申报、招商选资、上级项目资金争取等工作。县财政部门保障君文省级湿地公园创建启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二)自查阶段(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按照《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的相关考核测评指标体系,对标对表抓好各项建设工作。
(三)省级验收阶段(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做好省级湿地公园的检查验收等各项迎验工作,力争省级湿地公园创建成功,并为2021年申请创建国家级君文湿地公园奠定基础。
六、部门职责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省级湿地公园的申报、创建工作;负责争取上级林业部门湿地保护与建设资金,做好湿地植被恢复工作,加强湿地陆生野生动物、植物的保护与管理等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协调项目建设单位与林业部门之间各项基础数据、相关资料的对接工作;负责项目资金的编制、申报以及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协调旅游部门做好招商项目储备和招商选资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净肠河河道治理、清淤工作,监督河道违法采砂行为,并做好水利规划与湿地规划的协调统一。
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负责做好净肠河沿河工业企业及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整治工作;负责取缔净肠河沿河工业企业非法设置的排污口,落实重污染企业排污口迁移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净肠河沿河两岸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县接待和旅游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湿地公园管理规范及旅游项目的开发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负责将省级湿地公园的创建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湿地公园周边路网建设及资金争取工作;负责道路两侧的绿化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湿地公园周边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及建设工作。
肖旗乡、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湿地公园规划区内土地流转、征迁和群众工作,确保湿地公园各项建设工程顺利推进。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快省级湿地公园创建步伐,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河南宝丰君文省级湿地公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理县长王代强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汤红漫,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捍卫,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培翼,县政府副县长范静文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林业局、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抽调专职人员办公,负责重大问题的研判和协调解决。
(二)要素保障
要将创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有保障。抓紧制定吸引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的招商优惠政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建设。建立人才引进和竞争机制,加强与专业科研院所的合作,引进科研技术人才和先进的科研经验;培养具有现代化管理理念、旅游专业知识丰富、综合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提升管理水平。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工作、财务、工程监督、安全防范、生态保护、科普宣传等制度,确保园区规范运营。
(三)监督问效
将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加强日常监督,对创建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造成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
附件:河南宝丰君文省级湿地公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
河南宝丰君文省级湿地公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代强(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理县长)
副组长:汤红漫(县委副书记)
李捍卫(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马培翼(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范静文(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步国旗(县政府办主任)
楚亚辉(县林业局局长)
毕志伟(县发改委主任)
杨国旗(县财政局局长)
连金义(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局长)
何冠峰(县住建局局长)
董国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肖国欣(县水利局局长)
孙长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校杰(县接待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马中奎(肖旗乡乡长)
丁国勇(城关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范静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楚亚辉、毕志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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