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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丰县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奖补办法的通知

 

 

 

 

 

 

宝政办〔20202

 

 

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宝丰县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资金奖补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宝丰县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奖补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10日    

 

宝丰县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奖补

    

 

为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奖补对象和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奖补结合、先建后奖”的原则, 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机构予以奖补。

、奖补范围和标准

奖补范围为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奖补标准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机构实施项目实际支付的成本、相关费用及市场化运作的合理利润来确定,实际补偿额度按照具体项目实际情况和年度预算安排,实行分年度分期奖补。

、奖补流程

项目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高标准农田建设机构向县政府递交拨付申请,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主管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成立由县财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奖补工作合法合规,有序进行。

二)明确职责。县财政部门负责奖补资金的拨付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机构负责项目的实施;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机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立项、验收及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

三)加强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奖补资金申报、审核、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奖补资金拨付到位专款专用。

 

附件:宝丰县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奖补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宝丰县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奖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代强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理县长

副组长:李捍卫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范静文(县政府副县长

  步国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长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国旗县财政局局长

王月霞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肖国欣县水利局局长

范小欣县审计局局长

连金义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局长

赵振华周庄镇镇长

李兵团石桥镇镇长

  赵庄镇镇长

郭书东商酒务镇镇长

马中奎肖旗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范静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长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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