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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县组织收入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8年,县财税部门、各乡镇和协税单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盯收入目标,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完成全年财政收入做出了突出贡献。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82亿元,同比增长27.77%,增幅在全省105个县(市)中排名第四;税收收入完成8.79亿元,同比增长43.3%,增幅在全省105个县(市)中排名第三。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各单位加强税收征管的积极性,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税务局等9个组织收入先进单位、刘东方等18名组织收入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和个人要向先进学习,自加压力,开拓创新,大力挖潜增收,确保圆满完成收入目标任务,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8年度全县组织收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9年3月5日
附 件
2018年度全县组织收入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名单
一、2018年组织收入工作先进单位(9个)
县税务局 县财政局 原环保局
县教体局 县国资局 县残联
县节水办 县交警大队 张八桥镇
二、2018年组织收入工作先进个人(18人)
刘东方 陈强伟 顾晓光 宋文慧 张玉艳
赵团正 赵怀勋 许腾飞 杨文朋 张耀伟
马栓稳 范小欣 朱艳品 张丙欣 丁祥英
牛泱阳 徐 萌 马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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