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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先进乡镇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宝政〔201917号

 

 

宝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工作先进乡镇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8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杨庄镇等3个乡镇和顾晓光等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乡镇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全县上下要向先进学习,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深入开展,为宝丰六个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先进乡镇

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9年9月27日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先进乡镇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乡镇(共3个)

商酒务镇  张八桥镇  杨庄镇

二、先进个人(共20名)

顾晓光  刘园诘  王香冰  李继鹏  张小辉

郭永亮  岳工厂  刘震海  高启征  张绍治

陈全升  马艳峰  何晓艳  马根明  魏艳辉

王素丽  杨亚辉  吕艳杰  吴晓涛  史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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