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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督查督办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城市规划区路灯照明整修管护工作 督查情况的报告

按照县委主要领导对城市规划区路灯照明整修管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宝丰县城市规划区路灯照明改造方案》工作要求,9月15日晚,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对城市区域内路灯照明整修工作继续跟进督导,对新增路灯整修安装的龙兴北路、南路(五线桥至杨庄镇政府路口)、兴宝一路、二路、三路、文化路(刘岭立交桥至文峰路)、兴宝路(海宝转盘至龙兴南路转盘)、香山大道(山河路至文化路)等8条道路的路灯安装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详细情况报告如下:

一、路灯照明基本情况

9月15日晚,督导组根据路灯整修方案时间节点安排,对龙兴北路、南路(五线桥至杨庄镇政府路口)、兴宝一路、二路、三路、文化路(刘岭立交桥至文峰路)、兴宝路(海宝转盘至龙兴南路转盘)、香山大道(山河路至文化路)等8条道路路灯安装和亮灯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7条道路路灯安装整修及管护工作到位,整体整修效果较好,亮灯率均达到98%以上,1条道路因正在施工暂时未修复到位。

督导组还对前期检查中发现个别路灯不亮的望京路、龙博路、昌茂路、君文路南段(火车站涵洞北)、龙兴中路等路段亮灯情况进行回头看,经实地查看,上述路段个别不亮路灯已经修复到位,实现全部亮灯。

二、存在问题

1.兴宝二路因道路施工,暂时未修复到位;平西高速连接线北段路灯正在维修。故存在这两条道路路灯未亮的情况。

2.城市区域内路灯管辖道路多、面积大,路灯维修所配备人员和维修、巡逻车辆少,对城市区域内路灯巡查维护力度不够。前期已安装路灯实现亮灯的道路,存在对个别不亮路灯维修不及时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建议路灯所继续加大道路路灯照明整修及管护力度,对路灯安装整修未到位路段加快速度整修到位,同时,要继续深入排查城市区域内道路路灯亮灯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把民生实事做好、做实,确保人民群众夜间出行安全。

2.住建局要做好路灯整修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加大对路灯所的支持力度。加紧协调相关部门,增加路灯所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和巡逻车辆配备,确保城市区域内路灯照明整修管护工作顺利开展。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将按照《宝丰县城市规划区路灯照明改造方案》工作要求,持续跟进督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城市规划区路灯整修工作任务,为我县群众夜间出行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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