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4-00031 | 关键词 | 涉农补贴申请指南 | |
主题分类 | 涉农补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宝丰县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已制定,2024年在全县范围内推行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防疫政策。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养殖规模与数量。生猪存栏300头或年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存栏100头或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存栏100只或年出栏100只以上,蛋鸡(蛋鸭、鹅)存栏或淘汰出栏2000羽以上,肉鸡(肉鸭)存栏5000只或年出栏10000只以上。
(二)依法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所有畜禽应免尽免,对所养畜禽完成规定的全部病种的免疫,且抗体检测合格。加强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和法定责任义务,积极配合业务部门监督管理,且年度周期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三)能够通过“牧运通”微信小程序规范上传养殖场基本情况、据实填报畜禽补栏、出栏、检疫等信息,及时报送强制免疫疫苗采购、使用等信息,并按规定时限完成申报备案、资料上传、补贴申请等线上操作。一经核实存在虚报、瞒报、谎报等问题,取消补贴资格。
(四)做好免疫效果自检工作,并上传合格的由第三方出具的监测报告。每半年开展1次疫苗免疫效果评价,每次检测样品家禽不少于30份,家畜不少于20份,要兼顾场内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并根据免疫抗体水平及时进行补免,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达标。
(五)积极配合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动物疫病采样、监测、流调等工作。畜禽出栏前,依法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二、补贴标准
1、猪的补贴标准。猪按免疫量每年每头用口蹄疫O型、A型疫苗2毫升,每毫升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补贴1元。
2、牛的补贴标准。牛口蹄疫按免疫量,每年每头份补贴2元,布鲁氏菌病按每年每头用苗量5头份计,按免疫量每头每年补贴2.5元。
3、禽的补贴标准
家禽按免疫量每年每毫升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补贴0.3元。
4、羊的补贴标准。羊口蹄疫每年每只用苗量1毫升计,按免疫量每毫升补贴2元;羊小反刍按免疫量每头份补贴0.6元;羊布鲁氏菌病按免疫量每头份计补贴0.5元。
三、申报程序及数量认定
(一)自愿申报
1.申报时间:在规定时限内自愿申报,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2.申请程序:在“牧运通”微信小程序上注册和填报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申请,提交先打后补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养殖信息并需通过乡、县审核。
3.补贴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
(二)免疫管理
从合法正规渠道及有疫苗经营资格的经营企业自行购买、储藏和使用国家批准的强免疫苗,实施程序化免疫,且疫苗病种(亚型)适用畜禽范围与申请补贴的畜禽一致。实时上传疫苗采购、生产厂家、免疫数量、疫苗使用量、疫苗瓶二维码、批号等信息。
落实养殖场主体责任。政府招标采购的强免疫苗2024年停止供应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养殖场是动物防疫的主体责任人,所有养殖场都要严格落实强制免疫的法定义务,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对抽检免疫效果不合格场(平均抗体合格率低于70%),经补免重新按要求采样送检,检测合格的方可申请补贴,所需费用由养殖场承担。
(三)补贴申报、数量核定
1.补贴申报:纳入“先打后补”的养殖场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牧运通”在线提出补贴申请,上传购苗发票、免疫抗体监测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补贴证明资料等信息。2024年度补贴期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补贴数量:以畜禽规模场申请期内存栏量(为核查时的畜禽实际存栏量)和出栏量(以申请期内检疫出证系统记载的检疫数为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量(生猪10公斤以上,以保险公司处理病死猪数量为准)之和来计算畜禽补贴数量。
联系电话:0375-7135787
规模场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名:
宝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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