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4-00035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涉农补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河南省动物防疫补助实施方案》。
二、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宝丰县规模养殖场
补贴范围:宝丰县
补贴标准:无害化处理每头猪按照政策规定补助。
申请程序:申报——现场查看——拍照——上传——上级审批
申请材料:病死猪照片、耳标。
咨询电话:0375——6522671
受理单位:宝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375——652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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