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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机构设置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民政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人事股、计划财务股)。

办公室负责人:王佳林   0375-7065502

政策法规股负责人:王艳丽   0375-7065512

人事股负责人:王艳丽   0375-7065512

计划财务股负责人:赵亚冰   0375-7065505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督查督办、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性文件起革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民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民政科技管理工作;承担民政领域信访工作。

办公地址:宝丰县人民西路99号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二)社会组织管理股。

负责人:宋圆圆   0375-7065508

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办公地址:宝丰县人民西路99号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三)社会救助股。

负责人:苗晓飞   0375-7065516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中央、省和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全县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宝丰县人民西路99号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

负责人:张  秋   0375-7065507

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办公地址:宝丰县人民西路99号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五)区划地名股。

负责人:刘  磊   0375-7063606

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指导开展地名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县界勘定、管理工作,指导县(镇、村)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全县地名的命名、变更工作;负责地名标志、楼门牌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档案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宝丰县人民西路99号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六)社会事务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

社会事务股负责人:冯丹丹   0375-7065520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负责人:王  静   0375-7065500

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承担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协调县际跨区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慈善信托相关职责;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负责电脑福利彩票和网站即开票销售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宝丰县人民西路99号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七)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股、安监办)。

养老服务股负责人:张小辉   0375-7065533

儿童福利股负责人:袁亚涛   0375-7065551

安监办负责人:李锦帅   0375-7065550

拟订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制定特困人员供养的政策和标准,落实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宣传、督促全县民政行业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监管法规、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标准;指导各乡、镇民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民政行业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

办公地址:宝丰县人民西路99号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机关党总支。

负责人:尹鹏程   0375-7065527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地址:宝丰县人民西路99号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离退休干部工作股。

负责人:王艳丽   0375-7065512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办公地址:宝丰县人民西路99号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宝丰县民政局二级单位

 

(一)宝丰县殡葬事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人:郭耀辉   0375-7577898

主要任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殡葬事务服务工作;做好殡葬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规劝违规殡葬行为;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宝丰县人民西路99号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二)宝丰县救助福利中心(宝丰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宝丰县救助服务站),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人:李世峰   0375-3368969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4小时求助电话:0375-6516368

流浪乞讨人员24小时求助热线:0375-6516368

主要任务:(1)负责全县范围内孤儿、弃婴的收养、托管、养护等;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接收、返乡和入户申请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职责,协助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职责;切实保障社会福利中心供养、安置等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标准;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下放工作,指导乡镇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预算编报及资金发放工作;做好乡村两级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做好全县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化管理工作。

(3)负责我县低收入家庭信息核对、信息平台建设、数据库的建立和日常维护工作;受最低生活保障、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批部门的委托,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核对工作。

(4)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站

办公地址:宝丰县杨庄镇兴农路1号院6楼宝丰县救助服务站。

办公时间:24小时制

2.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办公地址:宝丰县永明路南段西侧润丰世纪城1号楼二楼201房。

办公时间:24小时制

(三)宝丰县养老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人:张小辉   0375-7065533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上级养老服务政策;协助做好符合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申请对象调查核实工作;负责全县范围社会福利对象“三无”人员收养、托管、养护等;协助做好养老机构和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提升城乡养老服务工作质量,配合做好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协助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宝丰县人民西路99号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四)宝丰县殡仪馆,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人:宋龙涛   0375-6367066

主要任务:负责全县遗体运输、存放、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殡葬事务;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宝丰县商酒务镇焦楼村北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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