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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2021年我县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12月16日上午,在财政局四楼会议室组织乡村振兴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金融服务中心、林业局等单位召开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推进会。
会议上共同研究了《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豫财农综〔2021〕37号)和《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豫财农综〔2021〕38号),针对考核办法中的各项评价指标进行逐一分析研究,逐项估分,涉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评价指标都要有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规范和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12月3日,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制定了《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豫财农综〔2021〕37号),该办法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特别是对衔接资金支持对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针对该项工作,上级要求本月20日完成自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表示要克服困难,加班加点保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下一步,要按照“聚焦任务、突出成效;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分级、权责统一;强化监督、严格奖惩”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切实管好项目。根据绩效自评结果,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改进不足,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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