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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财政局积极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健全代理机构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宝丰县财政局自9月至10月底组织开展全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0年度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对被检查单位执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分为代理机构查、书面审查现场监督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5个阶段进行,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履约验收、信用评价、质疑答复等。另外,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1〕4号)精神,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检查的两家代理公司的相关情况同时开展了评价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企业管理情况、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4个一级指标以及11个二级指标,根据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业绩等因素,按照成长型、综合型两类分别进行监督评价。

通过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以及监督评价发现的问题,我局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特别要在代理协议内容采购需求描述档案材料管理上下功夫,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牢固树立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认识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从业水平,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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