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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行政村开展招聘大学生村级公益岗 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示范区人民政府:

为统筹城乡就业,进一步促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 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按照市政府要求,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岗位管理办法的 通知》(豫人社办〔2020〕23 号)、《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0〕23 号文件 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平人社办〔2020〕50 号)

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乡(镇、示范区)开展行政村招聘大学生村级公益岗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和对象

全县所有乡(镇、示范区)按照“ 一村一员”的标准对大学 生村级公益岗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摸底对象分为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和一般性公益性岗位,具体条件如下: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 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

2.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的;

3.残疾人家庭的;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

5.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

6.父母双方下岗失业目前仍未就业的;

7.父母长期患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8.单亲家庭或孤儿的;

9.发生严重灾情或事故的;

10.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

二)一般性公益岗位安置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 40 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3.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4.失业的残疾人;

5.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军烈属;

6.县级以上劳动模范;

7.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安置人员筛选条件

1.按照 先大学生公益岗后一般性公益岗、先本科后专科、先特困后贫困、先贫困后普通” 的原则进行筛选;

2.村级两委、监委人员,不在大学生村级公益岗招聘范围之内;

3. 已享受两年以上(含两年)人社部门开发的脱贫劳动力公益岗人员,不在大学生村级公益岗招聘范围之内;

4.所摸底招聘人员必须具有从事工作岗位所需的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及健康条件。

二、摸底程序

1.以乡(镇、示范区)为单位安排每个行政村优先招聘 1 本村符合条件人员,如部分村达不到招聘条件,由乡(镇、示范区)人民政府在整体人员中进行调配,直至达到一村一人为止。

2.由乡(镇、示范区)人民政府负责被摸底人员条件资格的认定工作,并把摸底人员基本情况及拟分配情况以红头便签并加盖公章形式县人社局。

3.乡(镇、示范区)人民政府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在 6 14 日前完成人员摸底和拟招聘人员条件资格认定工作,并向人社局报送摸底情况。

 

附件:宝丰县XX乡(镇、示范区)行政村拟招聘大学生村级

公益岗调查摸底情况统计表

 

 

 

 

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4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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