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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劳务派遣公司单位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给予劳务派遣公司2023年10月份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259945.18元,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9日)。
监督电话:6511019
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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