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04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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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有关单位,机关有关股室: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普通货运车辆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的通知》(豫交运管函〔2023〕22号)《平顶山市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平交文〔2023〕99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宝丰县交通运输局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24日
宝丰县交通运输局
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大货车安全运行监管”的指示要求,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的通知》(豫交运管函〔2023〕22号)《平顶山市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平交文〔2023〕99号)文件精神,扎实有效推进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工作,强化普通货车(总质量4.5吨以上)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纠治驾驶员超速、疲劳、行车接打电话等违规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构建数字化安全监控新机制,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提高普通货运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遏制道路运输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在不增加道路运输经营者负担的前提下,协调通信运营商、保险公司、设备服务商、运输企业,在总质量4.5吨以上普通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装置,鼓励冷链运输车辆和城市配送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装置。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县道路普货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工作。
三、工作内容
按照省厅、市局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升级应用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摸底阶段(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31日)
1.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媒体、网络等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宣传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升级应用工作,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参与、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2.运管部门要全面摸清辖区运输企业、普货车辆底数,排查第三方服务情况,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试点安装阶段(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1.运管部门要结合我县普货企业实际至少选取1家运力规模较大、具备基础安装条件、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较好、安装意愿较强的货运企业作为试点。要严把设备准入关,对平台服务商的综合服务质量和能力进行考评,考评合格的准予开展设备升级工作。不得使用考评不合格,尤其是平台数据不统一、功能不健全、断网掉线、与全国、省、市平台数据信息的计算方式不一致、数据连通上传中断等平台不稳定的平台服务商。要开展先行先试,并在做好问题研判和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2.积极协调辖区通信运营商、保险公司、设备服务商、运输企业等共同参与升级工作,要在保障行业稳定、不增加道路运输经营者负担的前提下进行升级应用工作,要主动靠前为道路运输经营者做好服务,适时对升级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切实保障安装工作平稳进行。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12月1日-2024年4月30日)
1.组织对辖区所有普货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全面升级工作。
2.在推进过程中,同步开展第三方技术要求符合性比对工作,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标准进行安装。要开展抽检抽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及时纠正。
(四)验收评比阶段(2024年5月1日-2024年6月30日)
1.升级应用工作完成后,及时形成书面报告,向市局报告申请验收。
2.对于提前完成、完成较好、标准较高的普货企业,将予以政策倾斜支持企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确保升级应用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局成立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工作落实(详见附件1)。运管部门要组织得力人员参与升级应用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建立健全权责一致、分工负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深入宣传动员,积极稳妥推进。要扎实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选好试点企业,真正发挥好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的作用。要积极畅通利益诉求渠道,主动回应各方关切,及时发现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有效化解矛盾风险,确保升级应用工作平稳推进。
(三)加强沟通衔接,按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做好数据统计与分析,掌握工作进度,做好工作协调,按时报送信息,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要加强县(市、区)之间的相互借鉴学习。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3日前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宝丰县普货车辆动态监控安装进度表》(附件2)和工作开展情况,于2024年7月10日前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杨晓伟
电 话:0375-6336608
附件:1.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宝丰县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进度表
附件1
宝丰县交通运输局
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亚伟
副组长:张显锋 程惠杰
成 员:王东辉 高 磊 尤明阳 张晓峰 宋少峰
李书江 聂海磊
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张显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少峰、李书江为副主任,杨晓伟、马绍辉、郭留全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工作职责如下:
1.对全县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情况进行督导指导,研判稳定风险,周密妥善安排部署升级应用工作,对安装进度缓慢、技术标准把关不严的普货企业定期通报并进行督办,确保升级应用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2.严格执行省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货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的通知》(豫交文〔2022〕106号)(以下简称《技术要求》)标准,协调市局组织第三方开展技术要求符合性比对工作,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设备,要督促辖区企业积极对原设备进行升级或更换。
3.推进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采集的信息规范接入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和当地企业监控平台,确保接入的企业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在线、摄像头正常使用、接入数据合格等。按照省厅要求,在省、市管理服务平台的基础上,组织搭建个性化功能的县级道路普货管理服务平台,规范车辆运行数据的统计、监测、报警、分析、应用等功能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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