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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机构设置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信访局机构设置

1.办公地点:宝丰县泰安路中段县政务中心二楼西。

2.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办公电话:0375—6519627

4内设机构:宝丰县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协调指导全县信访系统的调研工作;负责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承担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机关公文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保险、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信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系统、视频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开发、维护及应用培训;负责内、外网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负责意识形态、信访宣传、新闻发布、信息、舆情等工作;对网络舆情进行收集和引导,开展网上信访宣传工作。

负责人:南旭辉

办公电话:0375—6519627

(二)综合业务股。负责群众到县个人来访和集体上访的登记、接谈、转送、交办和督办;负责维护来访接待大厅及周边信访秩序,处置突发信访事件;承担县委、县政府办公场所及周边信访值班工作;承担驻来访接待大厅有关单位接待窗口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领导接访工作;指导全县来访接待及办理工作。负责协调配合职能部门接待处置特定群体来访工作;承担重要会议期间及敏感节点信访工作保障任务。

负责受理群众来信,综合分析来信情况,筛选重要信息,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县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建议。

指导全县信访事项复查工作;负责接待、受理、办理群众到县申请复查的信访事项;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宝丰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日常工作。

指导全县网上信访工作;负责受理、转办、交办群众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承办国家和省、市投诉受理办公室交办或转送的信访事项;网上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综合分析研判网上信访、电话信访、领导电子信箱和手机短信信访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负责人:乔向远

办公电话:0375—6512387

(三)督查股。检查指导全县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在乡(镇、办、林站)和县直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提出对乡(镇、办、林站)及县直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牵头协调县级领导分包信访事项督促落实工作;综合协调全局业务股(室)的督办工作;综合协调全局信访业务工作,督查指导基层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督查督办赴京、赴省、赴市涉访事项,协调处置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事项;负责宝丰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旭柯

办公电话:0375—6512387

5.下属事业单位:宝丰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主要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受理、登记和接待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宏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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