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土地利用和管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一、向所在社区提交个人建房申请书;
二、由社区指定专人进行初审,并负责申请人征求其四邻对宅基地界址的确认和签字;
三、申请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上报至镇规委会办公室:
1、个人建房申请书原件;
2、四邻证明原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社区证明原件;
7、建房平面图(拟建房屋的设计草图)。
四、镇规委会办公室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后,提交镇规委会及时予以审核和表决,通过后出具准许建房手续
五、镇执法队、国土资源所和相关社区要对建房户的施工进行全城监督,确保不出现违规建设行为发生。
六、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孙振杰(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13837584222
畅增力(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1307175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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