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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路小学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大规模疾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冠状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流行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校成立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

组长:赵克峰(校长)

副组长:余黎明,李金芳,栗超锋,李鹏飞(信息报告人)、尚洋洋、司伟奇

骨干组员:各班主任

组员:其他所有老师

(二)工作组主要职责

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学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善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学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请求指示和援助等;普及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及相关安全知识;指导和组织学校师生紧急应对和处置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督促校内各单位落实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防控机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体系

各职能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组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开展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总务处:负责组织救护和医疗并及时同上级卫生部门联系,提供必要救援、救护物资和交通工具,及时采取医护措施。负责做好水电安全供应、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2.政教处:维护应急阶段校园治安,积极做好学生管理、安抚、宣传工作,发挥学生干部作用,配合处置工作组做好事件调查、取证工作。负责做好全校综合治理和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校内师生员工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负责各个校门口的值班保卫、安全检查工作;制止破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和违法乱纪活动。

3.教务处: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调整疫情期间师生的教学与学习教学方式,安排与检测落实。负责对从疫情地区出差、学习、访问、培训、旅游、探亲访友等返校的职工的疫情监测,

4.少先队:负责正确引导学校师生情绪,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恐慌。进行合理的心理疏导。

三、应急处置

(一)预案启动

发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后,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向校长报告,并提请启动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或电话)向县教体局管理中心报告,并同时向县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根据授权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高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三)处置程序

1.当确认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时,学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的要求,指挥协调政教处、总务处、少先队、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工作。

2.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校长任总指挥。根据事件类别及时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提出请求,由地方政府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严密观察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发展趋势,及时向当地和上级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报告。

六、突发事件(传染病)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或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6)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冠状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县教体局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 

(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学校停课,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 

(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5.学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6.总务处及时组织现场救护队伍,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做好救护、消毒、采样等工作,确定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别,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防治、救护工作,预测事态的进一步发展趋势。

7.政教处维护好事发地点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负责做好全校综合治理和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校内师生员工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负责各个校门口的值班保卫、安全检查工作;制止破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和违法乱纪活动。

8.总务处提供必要救援、救护物资和交通工具,对发生的食物源中毒事件,按处置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负责做好水电安全供应、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9.教务处: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调整疫情期间师生的教学与学习教学方式,安排与检测落实。负责对从疫情地区出差、学习、访问、培训、旅游、探亲访友等返校的职工的疫情监测。

10.少先队:负责正确引导学校师生情绪,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恐慌。进行合理的心理疏导。

四、后期处置

1.做好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件中的人员进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认真做好师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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