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改革创新的时代产物。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改革和法治、创新与法治的关系一直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改革开放40多年的经验告诉人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述了法治与改革的辩证关系,提出解决改革与法治冲突的正确观点与方法。“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主题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篇。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在处理改革与法治关系上,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既不能突破法律红线搞改革,也不能死守法律条文而无动于衷。因此,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应实现相统一、相衔接,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正确处理法治与创新的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坚守法治底线的前提下,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对新业态、新技术、新产业、新商业模式的科学规制与包容,最大限度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
彰显公平正义的时代价值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法治建设必须以追求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释了“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价值追求,其核心要义在于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必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提升司法公信力。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需要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建设加以保障。推进公正司法,要求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职业保障,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司法改革整体效能、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紧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主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问题,明确指出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骨干工程,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有效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凝聚着中华文明的智慧和人类制度文明的精髓,具有强大的支撑国家治理的制度力量。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这很大程度上与法治有关。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无疑就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法治方案,是实现国家治理理念与方式深刻变革的必由之路。
诠释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法治建设的时代使命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国际环境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明显上升,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霸权主义、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民粹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巨大的威胁,依法治国面临全新的国际环境和挑战。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宏大的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强调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法治肩负着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提出更多凝聚中国智慧和中国价值的制度方案、维护国际法治秩序、保障国家总体安全、引领和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时代使命。
这就要求国家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有效应对外部挑战和风险,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要引导中国企业、公民在走出去过程中更加自觉地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推动全球治理变革进程中,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加强国际执法安全领域合作,在反恐、打击网络犯罪和新型有组织犯罪领域开展全球联合行动,以国际合作推动全球发展,维护世界公平正义与和平安全。
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基本国情和国际环境,立时代之潮头、发时代之先声,科学回答了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走什么路、向哪里走、实现什么目标以及怎么实现目标等根本性问题,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实践中描绘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华丽篇章,必将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由法治大国迈向法治强国,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焕发出时代的熠熠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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