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4-00004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批准服务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事项名称 | 取水许可新办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主体 | 宝丰县水利局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 | 承诺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是否涉及特殊环节 | 专家评审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不涉及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是否网办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通办范围 | 全国 |
数量限制 | 无 | 四办标志 | 网上办 |
最多到现场办事次数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网上支付 | 否 |
行使内容 | 取水许可新办 | 权限划分 | "一、省级审批: (一)在跨省的河流、省际边界河流指定河段取水,取水量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限额以下的; (二)在河道取水,日取水量20000立方米(含20000立方米)以上的; (三)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库取水的; 四)直接从地下取水,日取水量10000立方米(含10000立方米)以上的; (五)取用矿泉水、地热水,日取水量3000立方米(含3000立方米)以上的; (六)由省人民政府或者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取水; (七)在省辖市边界河流或者跨省辖市行政区域取水的。 二、流域审批: (一)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滦河、珠江、松花江、辽河、金沙江、汉江的干流和太湖以及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河流、湖泊的指定河段限额以上的取水; (二)国际跨界河流的指定河段和国际边界河流限额以上的取水; (三)省际边界河流、湖泊限额以上的取水; (四)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取水; (五)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取水; (六)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内的取水。 三、市县审批:流域和省审批权限以下的取水根据市级权限分别报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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