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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发改委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表
序号检查主体行政检查事项名称频次上限(次/年)备注
1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管每年不多于1次。
2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范围内,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标准,每年不多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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