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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频次上限
宝丰县发改委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7-18
浏览次数:
:
次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表
序号
检查主体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频次上限(次/年)
备注
1
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管
每年不多于1次。
2
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职责范围内,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标准,每年不多于2次。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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