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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宝丰县卫健委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序号

检查主体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标准

备注

1

宝丰县卫健委

对妇幼健康卫生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

办法》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2

宝丰县卫健委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3

宝丰县卫健委

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4

宝丰县卫健委

对职业放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98-2017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5

宝丰县卫健委

对公共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6

宝丰县卫健委

传染病防治进行监督检

《传染病防治法》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

办法》

《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7

宝丰县卫健委

对医疗卫生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

《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血液储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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