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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025宝丰县卫健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编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抽查时间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及要求

备注



1

对妇幼健康卫生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

办法》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县卫健委

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开展

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开展

1-12

现场检查

机构及人员的资质、法律法规的执行、制度建立情况




2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县卫健委

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

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开展

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开展

1-12

现场检查

机构及人员的资质、法律法规的执行、制度建立情况




3

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县卫健委

小学、初中、中专、高中、大专以上院校

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开展

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开展

1-12

现场检查

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4

对职业放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98-2017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县卫健委

全县范围内

开展有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开展

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开展

1-12

现场检查

医用放射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是否按时年审,放射工作人员是否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是否按要求佩戴个人剂量检测计




5

对公共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县卫键委

公共场所

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开展

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开展

1-12

现场检查

公共场所卫生设施配置、管理制度落实、标准规范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6

对传染病防治进行监督检

《传染病防治法》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

办法》

《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县卫健委

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开展

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开展

1-12

现场检查

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




7

对医疗卫生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

《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血液储存要求》

 

县卫健委

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开展

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开展

1-12

现场检查

检查机构资质(《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医师、外国医师、香港澳门医师、台湾医师、乡村医生、药师、护士、医技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禁止性医疗技术、限制性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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