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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六)负责全县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乡镇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县长热线工作,指导、监督县长热线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联络上级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宝分支机构;引进县外金融机构入驻宝丰,推动县内金融机构“走出去”;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县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县企业上市(挂牌);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期货市场发展。牵头负责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授权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驻宝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属地金融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负责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方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方金融监管的问责机制。负责全县地方金融行业人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县港澳事务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秘书室、一室、二室、三室、政务信息室、机要文电室(保密办公室)、行政财务室、调研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室(政策法规室)等科室。

秘书室:负责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县长、副县长日常工作安排和出席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承担县长交办事项的催办工作;负责省、市政府领导来宝考察活动的保障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的协调督办、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督办需要督办落实和反馈结果的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批示;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等机关行政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起草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与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的联系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教育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我县与港澳地区的交流合作;负责县政府港澳办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我县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中央驻港澳机构的联络工作;承担全县因公赴港澳的审核、审批及证件的签发、管理工作;负责我县与港澳地区重大交流合作事项的协调工作;承担全县与港澳地区民间交往的有关审核管理工作;依法维护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在宝丰的合法权益。

一室:负责县长日常公文运转和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审核工作;负责县长交办事项的日常督查工作。

二室:负责常务副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常务副县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常务副县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三室:负责所服务的副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政府领导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政府领导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政务信息室:负责向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报送宝丰县工作信息;负责组织、研究、编发县政府决策需要的政务信息;负责新闻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务系统信息工作。

机要文电室(保密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审核、印制和印章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机要、保密、档案工作。

行政财务室:承担机关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重点警卫目标、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联系协调到县政府的群众上访工作,负责机关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等工作。

调研室:负责县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县长出席的县长办公会议的组织服务和会议纪要整理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社情民意进行调查研究,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组织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调研工作;承担县政府有关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组织撰写工作。

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组织县政府重大政策解读;负责政务舆情监测及报送,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处置、回应工作;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网站建设发展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综合管理和信息内容建设;负责办公室计算机设备的管理维护;承担县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及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化的协调、指导等工作。

行政复议应诉室(政策法规室):负责办理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相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办理各乡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申请省、市政府裁决的相关案件代理工作;负责各乡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信息公开、外资审批、投诉举报事项的原级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民事应诉案件代理工作;指导、监督地方和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工作综合情况汇总、有关会议资料的准备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发文规划;负责对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的政策、格式、文字及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和相关解释等工作;负责县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的合法性审查。

宝丰县人民路178号县政府办公楼4楼至7楼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0375-652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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